警报状态持续期间抑制餐票无效(SAN 114/2020,12 月 9 日)
国家法院社会法庭在其最近于 12 月 9 日做出的第 114/2020 号裁决中宣布,在警戒状态持续期间单方面压制餐票的行为无效,因为此类行动需要对工作条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2020 年 4 月,被告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所有员工(约 5,000 名)传达了将采取的不同措施,以减轻 COVID-19 危机对企业的影响。 除其他外,关于餐厅门票,还指出了以下内容: “鉴于目前的限制情况,我们将根据这种情况持续的月份调整充值金额。这样一来,五月、六月的充值,三月、四月的充值就会有折扣。为此,调整通常会回溯至 3 月 14 日,即宣布进入警报状态之日。
这项措施不适用于在此期间(或其比例部分)继续或继续进行面对面工作的人(……)。” 综上所述,现在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归结为两个立场: 一方面,在警戒状态期间取消餐票构成对工作条件的重大改变,不能单方面强加这 B2B 电子邮件列表 种改变,除非在出现合理情况时诉诸法律机制来改变这些条件; 另一方面,取消上述门票并不是对工作条件的重大改变,因为这个概念是对必须在家里外面吃饭的补偿。 无论工作场所如何,都享有权利和享受 那么,国家法院社会法庭在这项新裁决中警告说,餐券是工人在工作日享有的一项社会福利,在假期或实际上不工作的日子里是不会收到的。
https://zh-cn.czlead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1/B2B-%E7%94%B5%E5%AD%90%E9%82%AE%E4%BB%B6%E5%88%97%E8%A1%A8-300x150.jpg
(例如,带薪缺勤、病假或在国外提供服务)。 由于上述原因,工人有权获得每天实际工作的餐厅门票,无论工作是在平时的工作场所亲自进行还是在家中通过远程办公进行。 粮食援助是一项集体权利,已经明确纳入工人的资产中,因此,“未经工人同意,公司不能单方面修改它”。事实上,其更改或删除只能通过以下法律机制之一进行: 通过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协议; 通过对艺术工作条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程序。《工人法》第 41 条; 通过应用补偿和吸收来中和; 例外情况是,由于适用情势变更条款。也就是说,通过上述条款,只要后续和不可预见的事件或情况确定维持该协议的初始条款对任何一方来说过于繁重,任何协议或合同协议都可以修改或删除。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