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微軟必須披露電子郵件用戶的身份,該用戶自 2005 年以來一直在發送誹謗 Paulo Bernardo Kelm Dias 及其女友的消息。這些訊息的簽名為“Se Deu Mal”。這項決定是由里約熱內盧尼泰羅伊第六民事法院法官阿爾貝托·共和黨·德·馬塞多·朱尼奧爾 (Alberto Republic de Macedo Júnior) 做出的。他接受了該網路使用者提出的禁令請求。
迪亞斯表示,電子郵件的內容影響了他的士氣,因此,他已經向雅虎 墨西哥 電話號碼 請求了寄件者的 IP 資料。該網站表示,將根據法院判決提供數據。據法官 Macedo Júnior 稱,在巴西,簡單的不當存取電腦並未被歸類為犯罪,但有法案試圖對這種行為進行分類,這可以被視為民事犯罪。
申請人設法找到了電子郵件發送者的 IP,發現它被 Velox 提供者的用戶使用。關於Windowsx Live Messenger的濫用,只有第二被告能夠表明使用者的IP。在最初陳述的最後,申請人請求授予禁令,以便第一被告告知電子郵件用戶[email protected]的 IP ,主要是在,第二被告告知申請人電子郵件 ( paulokelm @hotmail.com )用戶的 IP以及 工作時間內訪問 Windows Live Messenger 程式的用戶的 IP,按日罰款。
為了在未來的攻擊行為中得到補償,申請人提出預防措施,透過IP(網際網路協定)編號200.165.235.212(機器身分卡),要求第一申請人提供完整的註冊資訊負責人 。 IP 位址是連接到網際網路的電腦的數位位址。 IP 號碼與網域名稱(例如 www.bvs.br)或電子郵件地址不同。 IP,即網際網路協議,旨在傳輸萬維網上最常用的資料。每台連接到網際網路的電腦都有一個與之關聯的對應號碼或 IP 位址。